在民商事纠纷领域,重庆万同律师事务所的王秀峰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成功处理了多起案件。在合同纠纷案件中,20年餐饮与重庆学院签订食堂经营协议,约定经营该校铜梁校区食堂至20年7月5日。20年学院停办铜梁校区,委托重庆XX公司对外出租校区资产。20年4月公司与技公司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将含案涉食堂在内的校区商业设施出租给后者。20年6月1日餐饮与技公司签订食堂委托经营合同,餐饮支付3万元。20年6月12日双方签订终止协议,约定退还全部3万元,但截至庭审,科技公司仅退还2万元,剩余15万元因退款账户争议未付。餐饮起诉要求撤销合同、五被告共同赔偿装修损失等。王秀峰律师作为被告方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案件,法院认为欺诈主张不成立,合同已终止无撤销必要,其余被告无责,驳回了餐饮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74元由餐饮自行负担。
在二审买卖合同纠纷中,20年4月,杨通过瓜子二手车平台以600元向张X购买一辆长安牌小型轿车,车辆过户后发现该车曾于20年1月发生交通事故被推定全损,无法正常投保商业险,杨起诉要求撤销合同、退车退款并赔偿损失,一审驳回其请求。王秀峰律师代理杨上诉,二审法院确认张X与杨成立买卖合同关系,认定张X构成欺诈,撤销一审判决,撤销车辆买卖合同,双方互相返还车辆与购车款600元,张X赔偿杨交强险保费950元、车船税300元,杨二审自愿放弃三倍赔偿请求,其余诉讼请求被驳回。
在另一起服务合同纠纷中,20年3月,宋X支付700元给胡用于帮助其小孩入读校区实验班,若未能就读胡答应全额退款。由于未能就读,宋X要求退款,20年8月29日前,颜和胡合计退款10元,尚欠600元。20年9月29日,颜和胡出具借条承诺至20年12月31日前还清600元。截至20年2月11日,胡向宋X转款2000元,剩余500元未退。王秀峰律师代理宋X,法院认为合同无效,胡和颜承担共同返还责任,应退还5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损失,宋X其他诉讼请求被驳回。还有一起服务合同纠纷,周与公司及公司签订教育咨询服务协议,支付1400元服务费,协议未履行,周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费用等。王秀峰律师代理周,法院认定协议无效,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需返还服务费1400元,刘X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周其他诉讼请求,公司和黄不承担责任。王秀峰律师执业于重庆,擅长民商事经济纠纷、合同纠纷等领域,在这些案件中展现了专业的法律素养和出色的办案能力,帮助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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