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建伟律师自2012年开始执业,在建设工程、刑事辩护、经济纠纷、公司业务、婚姻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此次他作为司X某一审及二审的诉讼代理人,处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
案件中,原告司X某和被告吐某某是争议双方。争议焦点在于收条能否认定借贷关系,款项性质是借款还是投资款。
最初,原告掌握的证据有被告出具的《收条》、与被告的沟通记录以及相关视频。但被告坚称案涉款项是入股款并非借款,所以缺失能直接证明款项为借款的关键证据。
顾建伟律师介入后,围绕“借贷合意+款项交付”核心要件组织证据。一审时,提交《收条》、沟通记录、视频等证据,证明双方借贷合意明确、款项已实际交付,被告负有按期还款义务。二审中,针对被告的上诉理由,顾律师答辩指出:《收条》明确记载“归还”字样,具备完整借贷合意与还款承诺,不属于单纯代收款项;聊天记录与视频可印证被告认可借款并承诺还款,证据链完整;被告主张款项为入股款,但未提供有效证据佐证,与《收条》书面约定相悖;还款承诺系保证责任,并非附条件还款,被告应当按期返还。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关键作用。被告一审抗辩案涉款项为入股款、并非借款,主张双方不存在借贷关系;二审主张仅凭收条不能认定借贷关系、案涉款项系转交某境外公司的投资款,请求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请。顾建伟律师则依据证据,从收条内容、证据链完整性、被告举证不足等方面进行回应。
最终,一审法院采纳顾建伟律师代理意见,认定民间借贷关系成立,判决被告向原告返还借款20万元。二审法院全面采信顾律师意见,对一审认定事实予以确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告全额追回20万元借款本金。
顾建伟律师处理证据问题的方法论为:围绕案件核心要件组织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结合证据内容和证据规则准确定性法律关系;针对对方的抗辩理由,逐一用证据进行驳斥。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