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XX年,贺XX因某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事宜,向某政府邮寄《补偿申请书》,这一事件拉开了后续行政复议及诉讼的序幕。某政府将申请转交下属某水利局办理,水利局作出答复后,贺XX却以政府未直接答复构成行政不作为为由申请复议,对复议驳回决定不服后又将政府诉至某中级人民法院。
此时,四川明炬(甘孜)律师事务所的贾小燕律师接受某政府委托参与本案诉讼。贾小燕自2020年开始执业,在云南红河建水县等地提供法律服务。执业六年来,她处理各类诉讼与非诉讼案件近两百件,积累了丰富的案件处理经验。她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理念,用心对待每一份委托。
贾小燕律师接受委托后,快速梳理案件脉络,精准定位了复议程序合法性、行政机关履职与否这两大核心争议点。围绕这些焦点,她制定了针对性的诉讼抗辩策略。庭审中,原告主张政府未直接答复构成行政不作为,政府驳回复议申请认定事实不清、程序违法。贾小燕律师结合案件证据及行政法律法规,从复议程序合法性、事实认定客观性两方面展开抗辩。
她举证证明某政府已依法履行复议补正、受理、审查等法定程序,且某政府已委托某水利局对原告申请作出实质答复,不存在行政不作为情形。她结合行政委托相关规定,专业论证某政府转交下属部门答复的行为合法有效,有力反驳了原告诉讼主张。
贾小燕律师的这些专业动作,充分体现了她在法律实务中的能力。她擅长梳理复杂案件事实,精准把握法律适用,制定务实可行的争议解决方案。在多起疑难案件中,她都能为当事人实现合法权益最大化。她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实践,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活动18余次,化解矛盾纠纷23件次。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信了贾小燕律师的抗辩意见,认定某政府作出的驳回复议申请决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贾小燕律师通过专业代理工作,助力法院明确原告的实质诉求可通过其他法定诉讼路径解决,避免了司法资源的浪费,推动案件实现了合法、高效的司法裁判结果,成功维护了行政机关的合法行政复议行为,彰显了行政复议程序的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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