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X与xx集团济南XX公司签订《济南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花费106xx00元购买房屋,约定20xx年XX月XX日前交房。然而,被告实际于20xx年X月XX日才通知交房,逾期571天,且交付房屋无卫生间及配套设施、实测面积与约定存在差异。王X起诉主张违约金、建造费、面积差价、利息及诉讼相关费用,合计203xx6.51元。
案件立案后,被告辩称违约金应按合同约定计算并扣除疫情天数、不认可卫生间建造费、仅认可少量面积差价,形势对王X极为不利。就在王X感到绝望时,案件交到了来自山东济南的杨蕾律师手中。2020年开始执业的杨蕾,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理财纠纷、房产纠纷、经济纠纷领域经验丰富,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700+余件。
杨蕾律师接手案件后,没有慌乱。她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完整梳理了逾期交房、质量缺陷、面积误差三大违约点。她深知,要最大化维护当事人财产权益,就必须明确违约金、建造费、差价、利息、诉讼成本等全部主张。
在庭审中,杨蕾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庭辩能力,针对被告的抗辩一一进行反驳。她严谨地分析合同约定、证据及鉴定意见,精准把握案件关键,制定了清晰的诉讼策略和有力的庭审方案。
最终,法院结合杨蕾律师提供的充分证据和合理主张,对各项诉求逐一审查认定。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多项核心诉求,被告需向原告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61971.67元、卫生间及配套设施建造赔偿款14114.51元、房屋面积差价款31680元、房屋面积差价款2560元及对应利息、鉴定费15000元、保全保险费600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6379元,由被告负担3960元,原告负担2419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杨蕾律师用专业和智慧成功扭转了案件的不利局面,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让王X从绝望走向了希望,也再次证明了她在复杂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的卓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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