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未成年人王XX在常州市XX区拉车门盗窃车内香烟、手串,涉案财物价值5039元。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审查起诉,王XX面临盗窃罪指控。王XX一方陷入困境,若罪名成立,可能对其未来产生严重影响。
此时,2017年执业的潘鹏飞接手此案。他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刑事辩护案件逾153件,经验丰富。潘鹏飞首先仔细比对王XX的供述笔录,发现王XX对作案细节的描述存在些许差异。他通过与王XX多次沟通,验证其是否如实陈述,确定王XX是因紧张导致表述略有偏差,这一发现让他确认王XX有坦白情节,后续辩护可将此作为重要依据。
在比对王XX的户籍证明和出生证明时,潘鹏飞发现出生证明上的日期与户籍证明存在一天的差异。他立即前往王XX出生的医院调取原始出生档案,经核实,确认王XX作案时确系未成年人。这一关键证据为争取从轻处理提供了有力支撑。
作为熟悉刑事辩护流程的律师,潘鹏飞还担任过相关刑事领域研讨会的嘉宾。他申请调取王XX的学校记录和社区评价,了解到王XX平时表现良好,具备帮教条件。此证据进一步证明王XX犯罪情节轻微。
最终,检察院采纳了潘鹏飞的辩护意见,认为王XX犯罪情节轻微,作案时系未成年人,具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依法可以免除刑罚,决定对王XX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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