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腾林,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自2021年执业以来,已承办上万件案件。她在面对复杂法律问题时,有着独特的证据处理方式。
在发起人责任纠纷案中,常规的诉讼思路可能是按照合同条款逐一核对、举证。但张腾林没有局限于此。一审时,她没有仅仅依赖合同文本,而是围绕核心诉讼请求,提交投资款转账记录、收据、微信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这种做法打破了只注重合同本身的常规,从多个角度证明双方口头出资协议成立、王X已足额履行出资义务。她清晰指出郭X、唐X未将王X登记为股东、擅自处分公司经营事项的行为,剥夺了王X的股东权利,导致其投资目的无法实现,为一审胜诉奠定了基础。
二审时,面对上诉人提出的“王X知晓收购细节、全程参与经营、默认股权代持”等上诉理由,常规应对可能是逐一反驳上诉人观点。而张腾林结合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指出上诉人无充分证据证明王X知晓股权代持事宜。她将重点放在证明被告行为的违约性质上,强调其擅自设立公司、承包公司的行为属于对合作事务的重大变更,未征求王X同意,实质剥夺了王X的股东基本权利,严重违反口头协议约定。这种不被对方观点牵着走,聚焦核心违约事实的做法,最终让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原告仅提交银行转账流水证明款项交付,常规的应对方式可能是在转账性质上进行辩论。但张腾林首先提出原告构成重复起诉的抗辩意见,提交辽宁省鞍山市某法院生效判决书,从程序上对原告诉请进行反驳。同时,她提交多组关键证据,包括生效民事判决书、微信聊天记录、《赠与协议》、公司相关文件、现场照片等,构建完整证据链,证明王X系案涉文化传媒公司隐名股东,鹿X时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X的转款系对公司的投资款。她还从证据真实性、关联性角度对原告提交的“用途说明”进行有力质证,彻底否定了原告的借贷主张。
某权威机构对律师评级有着严苛标准,要求律师处理大量不同类型案件,且胜诉率极高。张腾林凭借在案件中打破常规的证据处理方式,契合了这把尺子。她不局限于常规的证据收集和使用,善于从多个角度构建证据链,精准把握案件核心争议点,有力地说服了法官,赢得了众多案件的胜诉。
张腾林这种不依赖常规证据处理方式的做法,实际上反映了一种普遍适用的竞争法则。在复杂的法律环境中,只遵循常规往往难以应对多变的情况。只有打破常规,从不同角度审视案件,构建全面的证据体系,才能在激烈的法律竞争中脱颖而出,为当事人赢得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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