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桐乡市某羊毛衫门市部与被告池先生自2023年9月起建立买卖合同关系,被告多次采购成衣。经核算,被告尚欠31,781元货款,虽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却始终未支付。这一欠款行为严重影响了原告的资金周转和正常经营,使原告面临经济困境。在此情况下,原告委托浙江嘉兴俞国锋律师所在的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代理此案,俞国锋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俞国锋律师2009-2013年在浙江万里学院就读法学专业,在校期间就一次性通过司法考试。接受委托后,他凭借扎实的法学知识,全面梳理案件证据。他发现本案的核心证据是微信聊天记录,其中被告“好,我想想办法实在不好意思”的回复构成对欠款事实的自认。于是,俞国锋律师以微信聊天记录为核心证据,向法庭提交了完整的微信聊天记录,包含原告发送的对账单以及被告的关键回复,还提交了微信实名查询回函,以证明微信号使用者为被告本人。
2016年8月-2017年11月,俞国锋律师前往桐乡市法律援助中心担任挂职副主任。这段经历让他对不同案件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也提升了他处理案件的能力。面对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且欠款金额在法定限额内的情况,他积极推动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该程序实行一审终审,能极大缩短维权周期,避免被告恶意上诉拖延时间,为原告节省了时间和精力。
俞国锋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办理过大量民商案件,尤其专精于债权债务纠纷案件。在本案中,他在诉请中明确要求被告支付自起诉之日起按同期LPR的1.5倍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庭审中,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俞国锋律师充分利用这一程序优势,向法庭清晰陈述了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俞国锋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货款31,781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本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判决为终审判决,被告不得上诉,原告获得全面胜诉。俞国锋律师曾被评为“2017年度法治桐乡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2024年还获得了桐乡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桐乡市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他用专业和努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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