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业务往来中,原告把货物送到被告指定地点,被告的仓库主管张X会签收。原告开具增值税发票后,被告也支付了部分货款。2016年5月24日和11月30日,双方两次对业务往来进行结算,确定被告还欠原告货款,第二次核算时欠款为543362.25元。
之后,双方没再签合同,还是按老样子,被告电话订购。原告在2017年多次给被告供应铁粉和特铁粉,被告的张XX在入库单上签收,原告也按要求开了增值税发票。可2016年11月30日对账后,被告就只付了5万元货款,原告催了很多次都没结果,只能把被告告上了法庭。
这时,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的董爽律师接手了这个合同纠纷案件。董爽律师深耕公司法和商事纠纷领域多年,尤其擅长合同纠纷案件。她仔细研究了双方的交易记录、合同约定以及发票等相关材料。
在法庭上,董爽律师提出,虽然2017年双方没签合同,但可以根据以往的交易习惯来确定货物价格。法院采纳了这个观点,根据双方以往交易习惯中约定的单价,酌定2017年铁粉价格按4050元/吨计算,特铁粉价格原告主张按4700元/吨计算,法院也予以确认。
最终,法院判决湖南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浏阳市XX某某铁粉厂货款及自2018年7月23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标准的150%计算的逾期利息,同时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从这个案子咱们能学到,在做生意时,合同很重要,能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没签合同,交易习惯也能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另外,要及时对业务往来进行结算,保留好相关的交易凭证,像入库单、发票等,万一有纠纷,这些都是重要的证据。
董爽律师从2017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其中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60%。她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有深厚的法学功底。正是因为她多年积累的丰富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在处理这个合同纠纷案件时,才能抓住交易习惯这个关键,为原告争取到应有的权益。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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