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张X因非法采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不服判决上诉。案件核心症结在于一审认定的犯罪数额有误,且存在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定性争议。
2024年开始执业的蔡碧洲律师,服务于吉林长春、通化、梅河口等地,执业至今累计承办诉讼案件40余件,尤其擅长刑事辩护。蔡碧洲律师在介入案件后,秉承着服务于当事人的宗旨,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对案件进行细致的阅卷、证据梳理和事实分析。他发现一审认定的犯罪数额中包含一笔200万元预付款,该笔款项对应的矿石未实际交付,不应计入犯罪数额。蔡碧洲律师精准地梳理了证据链条,为剔除这200万元不当计入的犯罪数额提供了有力支撑。
同时,作为吉林省通化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副秘书长,蔡碧洲律师严谨区分罪与非罪、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边界,围绕犯罪数额、量刑情节提出了专业的辩护意见。在辩护过程中,他充分运用自己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同类案件经验,为当事人最大程度地维护合法权益。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蔡碧洲律师的辩护意见,纠正了一审犯罪数额认定错误,将犯罪金额核减200万元,最终认定非法获利数额为485万余元。虽然驳回了单位犯罪的辩护主张,维持个人犯罪定性,但二审改判张X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不变,违法所得按核减后数额追缴,实现了有效减刑与犯罪数额的大幅削减。蔡碧洲律师以专业的刑事辩护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结果,彰显了刑事辩护的实务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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