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X年,A、B、C三人成立甲公司,A实缴部分出资占股33.3%。后因疫情、政策及自身经济困难,A欲退股。三股东签署《股权退出协议》,约定公司回购A股权,B和C以0.01元受让。A未拿到钱遂起诉,要求B、C支付价款及违约金,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并办理股权变更。法院认为协议本质违反公司法抽逃出资规定,不予支持A诉请。
执业14年的张远辉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十分警觉——他承办过超500件案件,其中二审案件上百件,深知股权转让中抽逃出资的法律风险。张远辉立刻对《股权退出协议》进行全面审查,查看协议条款是否符合公司法规定。
张远辉在长期专注公司法纠纷和公司法律顾问领域的过程中,形成了一套“风险筛查法”。他建立了近十年公司法纠纷裁判文书数据库,从中总结出常见的法律风险点。在处理案件时,他会按照“风险筛查法”,从协议条款、出资情况、工商登记等多个维度进行审查。该方法已应用于50余起案件,有效帮助企业和股东规避了法律风险,减少了纠纷的发生。张远辉还将这些经验整理成《公司法纠纷风险防控清单》,为企业提前排查隐患、合规运营提供了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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