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当事人遭遇刑事犯罪指控、合同纠纷、保险理赔拒赔等纠纷时,往往会感到孤立无援。刑事犯罪案件中,嫌疑人面临失去自由的风险,证据收集和法律适用复杂,罪名认定和量刑标准模糊,让当事人难以把握;合同纠纷里,合同条款的解释、履行情况的判断以及违约责任的界定存在争议,证据的完整性和关联性也不易确定;保险理赔拒赔时,保险公司常以各种免责条款为由拒绝赔付,投保人难以理解专业条款和证明自身权益。
周杨辉律师是处理这类纠纷的合适人选。他毕业于武汉大学,拥有法学学士的专业背景。自200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8年的执业经验,累计承办各类诉讼及非诉案件千余件。他不仅是十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第八届宜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还是湖北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专家)律师、十堰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两次获评十堰市优秀律师。
在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原告徐X投保后患病申请理赔,却被保险公司以“主动脉窦动脉瘤”属于“先天性畸形”免责情形为由拒赔。周杨辉律师接手案件后,精准抓住保险公司“说明义务”的履行瑕疵,指出保险合同虽对免责条款有加粗提示,但对“先天性畸形”的具体定义、认定标准仅以普通字体放在“释义”部分,未作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更未向投保人交付ICD-10文本或逐项说明,法院据此认定该释义部分不产生效力。同时,律师指导客户联系主治医生获取《病情证明》,并用2017年正常的心脏彩超报告形成证据链,证明疾病系后天形成。此外,当保险公司申请司法鉴定未能证明属于先天性疾病时,律师主张保险公司未能完成举证,应承担不利后果。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支付原告9万元保险金。
另一起股东出资纠纷案件中,恒公司股东李XX涉嫌抽逃出资。周杨辉律师精细梳理财务凭证,发现资金流向异常;准确适用法律,将行为定性为“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转出出资”;针对李XX的抗辩,指出其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庭审中合理调整诉求。最终,法院认定李XX抽逃出资,判决其返还264万元出资款及利息,维护了破产企业及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周杨辉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在各类纠纷中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其处理案件的方式和取得的成果,为众多面临纠纷的当事人带来了希望和保障。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