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X和瞿X本是朋友,瞿X以投资项目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张X借了这12万元。出借款项后,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瞿X先于2月12日出具了一份《借条》,又在2月19日出具了一份更详细的《借款承诺书》。承诺书里明确约定还款期限为2025年4月15日,还写明若逾期还款,需按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支付利息;要是因借款人违约导致出借人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追索债权,借款人应承担包括律师费在内的全部合理维权费用。
然而,到了还款期限,瞿X只还了3.6万元,剩余8.4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一直拖着不给。张X多次催收都没有效果,无奈之下,只好委托四川鑫中云律师事务所的黄明律师代理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瞿X偿还剩余本金8.4万元、按约支付逾期利息,并且承担本案的律师费、保全保险费等。
这个案子的争议焦点有两个。一是剩余本金及利息的计算是否准确,二是《借款承诺书》中关于由违约方承担律师费等维权费用的约定是否有效。
针对这些争议焦点,黄明律师制定了清晰的代理策略。首先是强化证据优势,他向法庭系统提交了银行转账凭证,这能证明款项支付情况;还有被告亲笔签名的《借条》及《借款承诺书》,证明借贷合意及具体权利义务约定;另外还有被告部分还款的记录。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闭环,清晰又确凿。
在计算诉求方面,黄明律师根据《借款承诺书》的约定,精确计算了截至起诉前的利息。在庭审中,为了明确诉求、提升审理效率,他当庭对利息计算起止点进行了调整,把请求明确为自逾期次日(2025年4月16日)起,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约计算,展现出了专业性和灵活性。同时,鉴于《借款承诺书》已明确约定了逾期利息计算标准,他主动撤回可能被视为重复主张的“违约金”请求,让诉讼请求更加聚焦、合法有据。
对于律师费等维权费用的主张,黄明律师重点向法庭阐明,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明确,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这个约定能督促债务人诚信履约、弥补守约方维权成本,应该是有效的。他还提交了委托代理合同及律师费支付凭证,证明费用已实际发生。
被告瞿X虽然没有到庭,但提交了书面答辩状,主要对律师费承担提出异议。黄明律师当庭有力回应,指出被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署《借款承诺书》就应该受其约束,他“不知晓相关法律细则”的抗辩不能成为免除合同义务的理由。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黄明律师的证据和代理意见,判决结果几乎全部支持了张X的诉求。法院判决被告瞿X向原告张X偿还借款本金84,000元,支付逾期利息,计算标准完全按照《借款承诺书》约定的日万分之三(即年利率10.95%)执行,自2025年4月16日起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还判决被告承担张X因本案支付的律师费3,000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也由被告承担。
从这个案子能看出,在民间借贷中,一定要重视书面协议。大额借贷时,要“先小人后君子”,完善书面手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样在出现纠纷时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在诉讼过程中,要合理运用证据,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诉求,确保自己的主张合法有据。
这个案子由四川鑫中云律师事务所的黄明律师代理。黄明律师从2023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各类刑事民商事案件已逾100件,服务地区为南充。他是中国法学会会员,还拥有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资格,构建了国内法律服务市场中稀缺的“三师合一”知识体系。在步入法律行业之前,他已在大型央企及知名上市公司从事财务工作近十年,并长期担任财务负责人,这使他不仅精于会计准则与财务报表,更深谙企业运营管理、内部控制与商业决策的核心逻辑。
在本案中,黄明律师凭借深厚的财务功底和精湛的法律技艺,精准识别证据优势,通过有效组织与呈现,让书面证据的证明力充分发挥,为胜诉奠定了坚实基础。他专业的诉请设计和庭审应变能力,灵活调整利息主张、舍弃可能有争议的违约金请求,使判决结果清晰稳固,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利益。他还成功说服法院支持律师费承担的约定,实现了维权成本转嫁。正是多年积累的经验和跨界融合的独特背景,让他在处理这类复杂的民间借贷纠纷时游刃有余。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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