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俊华是上海赫法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自2022年开始进入债权债务化解领域,在债权债务、房产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此次李XX委托黄俊华律师处理这起遗产纠纷案件。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已由弟弟支取的119万元售房款,究竟是母亲的遗产,还是母亲生前已处分的财产。李XX最初掌握的证据是一份房产分配份额协议,该协议约定母亲的50%份额由其自行保管,百年之后再由三名子女平均继承,但缺少售房款流向的关键证据。
黄俊华律师介入后,首先将房产分配份额协议作为证明母亲并未生前处分财产的核心文件。接着,通过法院调查令,调取了母亲名下所有银行账户的交易明细,完整还原了售房款的流向,发现每一笔钱进入母亲账户后,均在两日内被转移至弟弟名下或被取现。
庭审中,证据发挥了关键作用。弟弟的陈述出现多次矛盾,关于100万元银行贷款,第一次开庭时他说“不清楚去向”,当律师通过法院调取转账记录证明该款转入其账户后,他改口称“母亲赠与的,我陪她去办的”;关于5万元,他说“取现放在母亲身边用于日常花销”,但无法提供取现记录;关于14万元,他说“母亲归还借款”,却拿不出任何借条或转账凭证。律师向法庭指出,母亲当时已近90岁高龄,在短短数月内频繁操作大额资金,且均在到账后两日内转出,明显不符合常理。弟弟作为与母亲共同居住的人,具有支配钱款的便利条件和合理怀疑,其解释前后矛盾、无法自圆其说,不应采信。同时,两位邻居出庭作证,证明弟弟夫妇确实对母亲照顾较多,母亲也曾口头表示“百年之后财产给弟弟”。律师并未否认弟弟的照顾付出,但主张口头表示不构成遗嘱,不能替代法定的遗产分割规则;考虑到弟弟尽到主要扶养义务,可以酌情多分,但不能独吞全部。
2023年底,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完全采纳了律师的核心观点,认定已由弟弟支取的119万元售房款属于母亲遗产,弟弟关于“赠与”“还款”“日常花销”的解释均不成立。考虑到弟弟与母亲共同居住、照顾较多,判决其酌情多分,但这119万元及其他小额遗产共计约128万元归弟弟所有,同时弟弟须向李XX和姐姐各支付折价款375,200元,合计75万余元。
黄俊华律师在处理这起案件的证据问题上,采取了优先核查关键协议、通过调查令还原资金流向、抓住对方陈述矛盾点的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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