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原告崔XX搭乘被告全生无证驾驶的摩托车,结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崔XX受伤。交警认定全生负全部责任。这辆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崔XX把驾驶员和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多项费用。
核心争议点:
1.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合理?
2.保险公司是否需要在交强险内赔付?
3.原告的损失该如何计算?
针对第一个争议点,被告提出事故认定有误、原告自陷风险等抗辩。法院查明,有事故认定书、病历等证据,被告无证驾驶、操作不当是事故主要原因,而原告作为成年人,乘坐无证驾驶的摩托车,未尽安全注意义务,也存在过错,所以按7:3的比例分担责任,法院采信了综合考虑双方过错的理由。
对于第二个争议点,因为原告属于车上人员,根据相关规定,保险公司无需在交强险内赔付,法院认可了保险公司的主张。
在计算原告损失方面,法院依法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伤残等级、三期及后续治疗等事项进行鉴定,依据相关证据确定各项损失,对合理部分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全生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389812.30元(含已垫付费用);驳回原告对保险公司的诉讼请求及其他诉讼请求。
确认劳动关系及劳动报酬纠纷案
原告靳XX在2023年8月入职被告生物科技公司担任区域经理,双方没签书面劳动合同,被告还没足额支付工资、未缴纳社保。靳XX申请劳动仲裁被驳回后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并补缴社保。被告辩称原告系劳务派遣人员,与被告不存在劳动关系。
核心争议点:
1.原被告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2.被告是否应支付原告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拖欠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3.补缴社保是否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对于第一个争议点,原告提交了入职登记表、新人入职手册、离职证明、工作邮件、银行流水等证据,证明受被告管理、从事被告安排的有报酬劳动,双方具备人格、经济、组织从属性,劳动关系成立,法院采信了原告的理由。
第二个争议点,被告未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按照法律规定应承担相应责任,所以法院支持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21321.84元、拖欠工资26416.55元、经济补偿金5300元的诉求。
第三个争议点,补缴社保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所以法院驳回了原告补缴社保的诉讼请求。
法律建议
从这两个案子能看出,生活中有些事得格外注意。开车的朋友,一定要有驾驶证,遵守交通规则,别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危险。乘坐交通工具时,也要选合法合规的,保障自己的安全。打工的朋友,入职时一定要和单位签书面劳动合同,保留好工作相关的证据,比如工资条、工作记录等,万一权益受损,这些都是维权的关键。
结尾
这两个案子,一个是交通事故赔偿,一个是劳动纠纷,法院都给出了公正的判决,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周耀东律师在处理这两个案子时展现出了专业能力。他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学术型硕士的学历让他有着扎实的法律功底。执业至今,他承办了347件案件,其中民商事合同领域的案件就有147余件。正是这些丰富的实践经验,让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能精准梳理证据,找到关键问题。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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