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面临着巨大的困境,手中仅有一些零散的经营记录,缺乏明确能证明合伙关系及份额的关键书面文件。被告坚称养鸡场财产与其无关,第三人也主张养鸡场为其财产,吕在证据和信息上处于明显劣势。2023年5月,吕找到北京高朋(青岛)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此时距离诉讼时效届满只剩不到3个月。
接手此案的是密齐光律师,他自201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610件,在企业合规、强制执行和不良资产等领域经验丰富,尤其擅长处理各类复杂的合同纠纷案件。密齐光深知此类合伙合同纠纷中,证明合伙关系及份额是关键,他决定从梳理多年来的经营细节入手,寻找突破口。
第1周,密齐光完成委托手续,迅速组织团队对吕提供的所有资料进行全面梳理,包括养鸡场建设时的支出记录、日常经营的账目等,从中标注出10余条与合伙经营相关的重要信息。
第2周,密齐光联系了多位当年参与养鸡场经营的知情人,其中3人同意出具书面证言并愿意配合出庭作证,证明原被告存在合伙关系。
第3周,密齐光前往当地村委会和相关部门,调取了养鸡场建设和经营期间的一些档案资料,其中一份早期的用地审批文件显示原被告共同作为申请人,这成为证明合伙关系的重要证据。
第4周,密齐光将所有收集到的证据进行整理成册,按照法律规定和诉讼程序向法院提交了诉讼材料,并申请了诉讼财产保全。
第5周,法院受理案件后,通知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和庭前调解。密齐光在调解过程中,据理力争,向法官详细阐述了原被告之间的合伙关系及各占50%份额的事实依据。
第6周,案件正式开庭审理。密齐光在法庭上通过展示证据、证人证言等,有力地论证了原被告之间存在合伙合同关系且各占50%份额。经过激烈的庭审辩论,法院最终采纳了密齐光的观点。
2024年1月,法院判决确认原告吕和被告刘各占赵X社区养鸡场合伙共有财产50%份额,但考虑到双方合伙关系尚未终止,征收补偿款分配条件尚未成熟,驳回了原告请求分割补偿款的请求。因合伙关系确认诉讼尚未完全终结,后续若合伙关系终止,具备补偿款分配条件时,密齐光告知吕可依据此次判决结果主张分割征收补偿款,为吕保留了后续主张权益的路径。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