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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逃逸,保险公司到底赔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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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3 · 1018人看过
交通保险索赔专业律师 李泽宇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8年
律所:河北云阔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306201810052217
擅长领域:诉讼仲裁
咨询电话:15033799998
代表案例:59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流程化服务,收费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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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X年X月15日1X时许,在河北保定白沟津保北线公路小高村箱包皮具厂路段,出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刘XX驾驶冀F×××号小型汽车,撞上了过公路的孙XX,之后刘XX竟然驾车逃逸了。交警认定,刘XX负事故全部责任。孙XX受伤后,在河北大学附属医院住院治疗了1X天,刘XX支付了15500元费用。
交通事故逃逸,保险公司到底赔不赔?

这起事故涉及的赔偿问题可不少,孙XX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加起来,孙XX最初起诉要求赔偿X0000元。由于肇事车辆在XX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30万元商业三者险,这赔偿责任就落到了保险公司头上。

然而,保险公司却不愿全额赔偿。XX公司上诉称,根据机动车商业第三者保险条款,刘XX肇事逃逸属于免责情形,只愿意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希望将一审判决赔付孙XX的543X3元改判为1355X元,争议金额达40X25元。XX公司还搬出法律条款,认为自己将交通肇事后不得逃离现场这一禁止性规定作为免责条款,且对司法解释的引用也让他们觉得自己胜算很大。

就在孙XX发愁的时候,他找到了河北云阔律师事务所的李泽宇律师。李泽宇律师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领域经验丰富。他仔细研究案件后发现,关键在于保险公司是否尽到了对免责条款的告知义务。刘XX和刘XX在一审时都自述购买保险时不是本人签字,保险公司没尽到任何提醒义务,而保险公司在一审中也没明确答复是否本人签字,更没有相关证据证实。

二审中,虽然双方都没提交新证据,但李律师抓住这个关键问题不放。他指出,保险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对于免责条款已经明确告知投保人,也无证据证实向刘XX尽到解释说明义务,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最终,法院支持了李律师的观点,认为上诉人主张一审法院判决其赔付孙XX各项损失适用法律错误的理由不能成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XX公司还是得在保险范围内赔偿孙XX各项损失543X3元。

从这起案子能看出,咱们在处理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时,可得多留个心眼儿。首先,买保险时一定要仔细确认保险条款,特别是免责条款,别稀里糊涂地签字;其次,如果遇到保险公司拿免责条款不赔偿的情况,要看看他们有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最后,一旦发生纠纷,要及时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医疗票据、误工证明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起案件能有这样的结果,多亏了李泽宇律师。他自2018年执业以来,已经累计办理案件四百余件,其中民事诉讼领域就有三百件。深厚的实务经验,加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学习背景,让他在处理这类复杂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时,能快速找到关键突破口,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的合法权益。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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