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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管辖权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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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1 · 1856人看过
导读:约定管辖权无效的情形包括: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如当事人约定由基层法院管辖本应由中院管辖的案件;选择的管辖法院不明确或选择两个以上法院,导致无法确定管辖;约定的管辖法院与争议无实际联系;采用胁迫等手段迫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愿约定管辖。
约定管辖权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在商业合作或者日常生活的各种交易里,大家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时在管辖法院上扯皮,往往会事先在合同里约定好哪个法院有管辖权。然而,并不是所有的约定都是有效的,有时候你以为约定好了就万事大吉,结果到最后发现这个约定根本不管用。那到底哪些情况下约定管辖权会无效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违反级别管辖规定

级别管辖是指按照案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和繁简程度,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如果当事人约定的管辖法院不符合级别管辖的规定,那么该约定就是无效的。比如,某案件按照规定应该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当事人却约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种约定就违反了级别管辖的规定,是无效的。再比如,一个争议标的额很大的案件,本应由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却约定由基层法院管辖,这也会导致约定无效。

二、违反专属管辖规定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当事人也不得协议变更管辖法院。像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当事人约定的管辖法院违反了这些专属管辖的规定,那约定就是无效的。例如,甲和乙因不动产纠纷签订合同,约定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但实际上该不动产位于另一个地方,按照专属管辖,应该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那么他们关于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的约定就是无效的。

三、选择的法院不明确

当事人在约定管辖法院时,必须明确具体的法院。如果约定的法院不明确,无法确定具体的管辖法院,那么该约定也是无效的。比如,合同中约定“由当地法院管辖”,但“当地”是一个模糊的概念,无法明确具体是哪个法院,这种约定就会被认定为无效。再比如,约定“由原告所在地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在实际发生纠纷时,如果原告和被告所在地不一致,就会导致管辖法院不明确,从而使约定无效。

四、约定多个法院管辖

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两个以上的法院管辖,这种约定通常也是无效的。因为多个法院管辖会导致管辖的不确定性,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法院的审理难度。例如,合同中约定“由A地法院或者B地法院管辖”,这种约定就不符合法律规定,会被认定为无效。

当遇到约定管辖权无效的情况时,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要及时收集相关的合同、协议等证据材料,证明双方曾经有过管辖约定。然后,与对方进行协商,尝试重新确定管辖法院。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来确定管辖法院。在诉讼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证据和信息。

在确定管辖法院后,后续还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法院对管辖权有异议该怎么处理,在管辖法院审理过程中对方提出管辖权转移怎么办,以及如果判决结果出来后发现管辖存在问题又该如何补救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都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可能影响到案件的最终结果。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处理案件时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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