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信息
本案系孟XX与孟XX、孟XX的分家析产纠纷。孟XX与孟XX、孟XX系兄妹及叔侄关系,经此前析产诉讼及家庭协议,孟XX与母亲孙XX获得东院房屋拆迁权益及两套安置房。2017年3月4日,孙XX、孟XX、孟XX、孟XX共同签订家庭《协议》,约定涉案房屋产权归孟XX所有,孟XX给付孟XX、孟XX20万元,母亲由孟XX赡养。协议签订后,孟XX支付了20万元并赡养母亲直至其去世。孟XX起诉请求确认涉案房屋相关权益归其所有,一审胜诉后,孟XX、孟XX不服提起上诉。执业20余年的李同红律师作为孟XX的代理人参与二审。
核心要点辩论
孟XX、孟XX上诉主张《协议》存在严重瑕疵,不具有分家析产性质而系赠与合同,且孙XX无赠与意思表示;孟XX未尽赡养义务导致老人坠楼身亡,应撤销赠与;协议中补写条款无效。有着丰富家事纠纷案件经验的李同红律师,仔细翻到《协议》的各条款,围绕核心要点发表代理意见。他指出协议内容涵盖母亲赡养、房屋归属、补偿款支付、村内股份制分红归属等多个事项,各条款权利义务具有整体性和关联性,系对家庭财产的分配、补偿及父母赡养所作整体安排,符合分家协议性质,而非单一赠与行为。同时,协议由四人共同签署,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孟XX已支付补偿款并履行赡养义务,各方均认可协议约定内容已实际履行,孙XX生前亦未提出异议。
专业壁垒转化胜诉优势
李同红律师凭借多年承办婚姻继承等家事案件的经验,在面对对方以“未尽赡养义务”为由主张撤销协议的不利局面时,他收集了孟XX将母亲接至家中赡养数年,并独自办理丧葬事宜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孟XX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孟XX、孟XX多年未看望老人,其主张孟XX未尽赡养义务无事实依据,且无证据证明老人坠楼与孟XX有关。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李同红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为当事人守住了涉案房屋的全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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