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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和解协议后截肢,律师助受害人再获55万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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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9 · 1195人看过
人身侵权专业律师 田大龙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9年
律所:广东卓献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16201810830934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316912386
案例展示:36个
律师优势: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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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梁先生因交通事故右腿严重受伤,经鉴定为九级伤残后,在伤情未稳定时与被告签订了赔偿43.8万元的和解协议,约定“就此了结”。然而协议签订后,他的伤情急剧恶化,最终小腿截肢,2023年7月被鉴定为五级伤残。
签和解协议后截肢,律师助受害人再获55万赔偿

代理此案的是广东卓献律师事务所的田大龙律师,他自2018年起开始执业,擅长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等领域。

这起案件的被告有廖先生、深圳某租赁有限公司以及中国某公司。争议焦点在于,受害人事先已签订“一次性了断”的和解协议并领取赔偿款,能否撤销该协议并获得更多赔偿。

最初,梁先生掌握的证据是和解协议以及之前九级伤残的鉴定。但关键证据缺失,比如截肢与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证明、后续伤情变化的详细证据等。

田大龙律师介入后,指导梁先生收集了后续多次住院的病历、截肢手术记录、新鉴定意见等关键证据,并申请法院对截肢与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论明确,梁先生截肢与交通事故的关联度为100%,假肢更换周期为3年/次。

庭审中,保险公司提出“协议已履行、撤销权已超期”的抗辩。田律师精准引用法律和司法解释,论证梁先生自2023年7月被鉴定为五级伤残时才知晓重大变化,撤销权并未超过一年除斥期间。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梁先生签订和解协议后发生截肢这一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五级伤残远超出协议签订时的九级伤残预期,继续履行原协议对他显失公平。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判决撤销原和解协议。梁先生总损失核定为一定金额,交强险已用尽,扣除保险公司已支付的25万元及梁先生自担20%责任后,判决中国某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梁先生经济损失554903.5元。

田大龙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首先明确诉讼重点,围绕重点收集关键证据,通过司法鉴定补强证据。同时,在庭审中精准引用法律和司法解释应对对方的质证,确保证据在法庭上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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