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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供货合同纠纷,律师助力调解实现债权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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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8 · 1588人看过
债务债权专业律师 杨国鹏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504人 执业14年
律所:四川融亦融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13201210648747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160020403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杨国鹏律师 四川融亦融律师事务所主任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9年公司运营法律实务和律师的工作经历,擅长民商刑事、经济纠纷的诉讼及非诉讼代理,在公司运营治理、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保护、不正当竞争等法律事务,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能够在公司治理风险、股权激励、资本运作实施等方面,准确把握客户需求,系统识别法律风险。拥有多年诉讼经验,诉讼案件类型多,业务地域广,为客户提供法律领域的专业服务。 先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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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原告A与被告A签订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原告供货后被告仅支付部分货款,经多次催告无果。原告委托杨国鹏律师起诉,杨国鹏律师积极沟通协商,在法院主持下参与调解,提出合理还款方案。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保障了原告债权。
建材供货合同纠纷,律师助力调解实现债权清偿

合同纠纷案件中,调解程序往往是高效解决争议、实现债权的关键环节。本案中,被告A在原告A依约供货后拖欠数万级别货款,经多次催告仍不支付,使得债权的实现陷入僵局。2012年开始执业的杨国鹏律师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敏锐地抓住调解这一程序机会,为委托人的债权实现打开了新的局面。

杨国鹏律师接案后,第一时间详细查阅了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及多份补充协议。自2012年执业伊始,杨国鹏律师就始终秉持“深耕一线、精研实务”的理念,先后在北京、成都两地深耕法律服务市场,有着丰富的合同纠纷处理经验。他注意到合同中关于货款支付的条款以及被告A违约的事实,为后续的调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XX年X月X日,杨国鹏律师向济南市XX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诉讼材料,正式启动诉讼程序。法院受理案件后,杨国鹏律师积极与法院沟通,表达了希望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的意愿。法院初步答复可以尝试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杨国鹏律师随即表示,调解既能有效缩短债权实现周期,又能降低委托人的维权成本,符合双方的利益。他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和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说明被告A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之后,杨国鹏律师与被告A进行沟通。他向被告A释明其违约行为的法律后果,同时结合双方实际情况,提出了分两期支付拖欠货款的还款方案,并设置了违约惩罚条款,即若任意一期未按期足额支付,需另行支付违约金及相应利息,且原告有权就全部未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被告A最初对还款方案提出异议,认为还款期限过短。杨国鹏律师补充理由称,该方案已经充分考虑了被告A的实际情况,且设置分期支付已经给予了一定的缓冲时间。同时,他再次强调被告A违约行为的法律风险,若不接受调解,一旦进入判决程序,可能面临更不利的结果。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调解协议约定被告A分两期支付拖欠货款,若任意一期未按期足额支付,需另行支付违约金及相应利息,且原告有权就全部未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由被告A承担。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为委托人债权的实现提供了司法保障。

杨国鹏律师在这起建材供货合同纠纷案中,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通过积极促成调解,实现了委托人债权的顺利清偿,达到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与纠纷高效解决的双重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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