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XX原本是一家知名公司的团队经理。从2013年2月到2019年8月,公司以承诺一定比例收益为名,通过宣讲会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向集资参与人募集资金。郝XX先后担任客户经理、团队经理等职,参与了公司吸收资金活动。经审计,他参与吸收公众存款数额高达55亿余元。一开始,郝XX心存侥幸,觉得公司这么大,自己只是按要求做事,应该不会有太大问题。
然而,2023年事情败露了。郝XX慌了,他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尝试去了解法律规定,却越看越焦虑,自我怀疑是不是要面临重刑了。
就在他焦头烂额的时候,经人介绍,他找到了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陈晓伟律师。陈晓伟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经验丰富。
陈律师在梳理材料时,发现郝XX有主动投案的情节。这个细节成了扭转局面的关键。
于是,陈律师围绕这个自首情节制定策略。他指导郝XX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固定自首证据。同时,还让郝XX家属协助退赔部分违法所得。
到了庭审阶段,双方展开激烈交锋。检方认为郝XX参与数额巨大,应重判。而陈律师提出,郝XX系初犯、偶犯,在共同犯罪中是从犯,有自首情节,还自愿认罪认罚且退赔了部分违法所得。最终,法院综合考虑,认定郝XX为从犯,有自首等情节,对他从轻处罚。郝XX原本极度紧张,听到判决结果后,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工作中别参与非法吸存,别心存侥幸。第二,犯错后主动投案,如实交代争取从轻。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违法犯罪不可取,但犯错后及时补救,仍有从轻机会。在这个案子里,陈晓伟律师抓住郝XX自首的关键情节,为他制定辩护策略,最终帮他获得了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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