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腾林律师,就职于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自2021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万件,在刑事和婚姻继承领域尤为专精,相关案件占比约70%。她不仅拥有法学研究生的高学历,还具备律师心理咨询师、高级情感咨询师等多项专业能力证书。此外,她还是全国十佳口碑律师、首都社会心理志愿者,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声誉。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对本地司法环境的熟悉,张腾林律师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更精准、有效的法律服务。
张腾林律师雷厉风行,在面对复杂案件时,总能迅速抓住关键要点;她又细腻共情,深知当事人在纠纷中的焦虑和无助,始终全心全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秉持“秉法而立,持正而行”的执业理念,以专业护权益,以敬畏守初心。在她看来,每一个案件都是对自己专业能力的考验,也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机会。她不仅是法律专家,更是当事人的人生战略师,为当事人在法律的迷宫中指引方向。
在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发起人责任纠纷案中,王X出资22万元占新设的广州某包材公司10%股份,但郭X、唐X设立公司时未将王X登记为股东,还擅自将公司整体承包给案外人。一审时,张腾林律师围绕核心诉讼请求提交投资款转账记录、收据、微信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清晰证明双方口头出资协议成立、王X已足额履行出资义务,同时指出郭X、唐X的违约行为导致王X投资目的无法实现,成功让一审法院支持王X的核心诉请。二审中,面对郭X、唐X的上诉,张腾林律师逐一专业抗辩,结合证据指出上诉人无充分证据证明王X知晓股权代持事宜,其擅自行为剥夺了王X的股东基本权利,严重违反口头协议约定。最终,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王X成功追回出资款及利息。
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四原告认为王X生前向鹿X的银行转账系借款,而鹿X辩称该款项是王X对某文化传媒公司的投资款。张腾林律师作为鹿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首先提出原告构成重复起诉的抗辩意见,提交辽宁省鞍山市某法院生效判决书作为证据。同时,她提交多组关键证据,包括生效民事判决书、微信聊天记录、《赠与协议》等,充分证明王X系隐名股东,转款为投资款。针对原告提交的证据,张腾林律师从真实性、关联性角度进行有力质证。最终,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鹿X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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