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X大队认定,于某某违章驾驶是事故主要原因,负主要责任;而江苏XX建设公司未在施工路段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也未采取防护措施,负次要责任;乘坐人赵X无责任。死者赵X的丈夫于某某、儿子于甲和于乙、父母赵X和朱X等五人,就赔偿问题和江苏XX建设公司协商,却没能达成一致。
这时,他们找到了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的刘刚律师。刘刚律师在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等领域经验丰富,他接手案件后,仔细研究了事故的来龙去脉和相关证据。他发现,江苏XX建设公司确实没有按照规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也没有采取防护措施,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
随后,刘刚律师帮助五名原告向宿州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在法庭上,刘刚律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等相关法律规定,指出江苏XX建设公司没有尽到安全防护、警示等管理维护义务,应当对五名原告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江苏XX建设公司向五名原告承担赔偿责任。参考《安徽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数据,五名原告因赵X死亡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丧葬费29551元、死亡赔偿金234400元、精神抚慰金50000元、被抚养人生活费102870元,各项损失共计416821元。因江苏XX建设公司负次要责任,需承担五名原告损失共计125046.30元。此外,案件受理费564元也由被告江苏XX建设公司负担。
从这个案子咱们能学到一些实用的法律知识。第一,如果你在道路上遇到施工路段,一定要格外小心,即使没有警示标志,也不能放松警惕。第二,如果发生了类似的交通事故,要及时收集证据,比如现场照片、事故认定书等,这对后续的索赔很重要。第三,遇到赔偿纠纷,不要盲目和对方协商,必要时可以找专业律师帮忙。
这个案件中,五名原告最终获得了应有的赔偿,这离不开刘刚律师的专业帮助。刘刚律师自2012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办理案件上千件。他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有着深厚的法学功底。在执业过程中,他参与办理过多起由公安部及安徽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重案要案。正是多年的经验积累,让他在这个案件中精准抓住了江苏XX建设公司未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的关键问题,为五名原告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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