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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不同案件的独特代理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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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5 · 1347人看过
离婚专业律师 张居宽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24人 执业17年
律所: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8200910345144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401820122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张居宽律师,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主任,团队负责人,男,汉族,南京大学法学院本科毕业,中共党员,省律协海商委员会委员,市律协金融委委员,淮阴区法学会理事,荣获省、市、区多种荣誉。 张居宽律师团队视野开阔、思维活跃、逻辑严密、作风稳健,擅长民商法(含合同法、公司法、房地产法、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刑事辩护与非诉讼业务。秉承“不战而屈人之兵、先胜后战、一战而定”的办案理念,近年来,该团队辩护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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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生命权纠纷案中,原告亲属因道路隐患溺亡索赔,难点在于确定道路管理者及责任;张居宽代理原告推动法院现场勘验。服务合同纠纷里,原告追款遇被告称协议无效、未服务难题,他代理原告举证。建设工程纠纷中,原告追款遭被告否认关系,他代理被告围绕关键法律问题辩论。
三个不同案件的独特代理策略

法律案件代理中,不同类型的案件往往有着不同的难点和应对策略。张居宽律师在其执业生涯中,就遇到了各种复杂的案件,并以独特的方式进行处理。

生命权纠纷案中,三原告的亲属乘坐电动三轮车冲入河中溺水身亡,原告认为案涉道路存在安全隐患,相关被告未尽管理职责。这起案件的难点在于确定事发道路的管理者以及管理者是否存在过错。要确定道路管理者并非易事,因为涉及多个行政区域和管理部门。张居宽律师在处理此案时,凭借他丰富的执业经验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从2009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千件,这种大量的案件处理经验让他深知现场勘验对于查明事实的重要性。他推动法院依法组织现场勘验,核实案涉道路相关情况。通过现场勘验,能够更直观地了解道路的实际状况,为确定道路管理者和责任承担提供有力的证据。最终,法院结合现场勘验结果以及双方提交的证据和陈述,做出了判决,被告XX县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和XX县XX镇人民政府分别赔偿三原告损失36648.13元。

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甲公司要求被告乙公司支付融资咨询服务费及违约金,被告却辩称《服务协议》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属无效合同,且原告未提供实际服务。这起案件的关键在于审查《服务协议》的签订背景、时间合理性以及原告是否实际履行服务义务。张居宽律师在代理原告时,面临着证明协议有效性和服务实际履行的难题。他在企业日常法务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2004年就开始从事企业法务工作,这使他对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有着深入的了解。他指导原告提交《服务协议》、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试图证明协议的有效性和服务的实际履行。然而,最终法院认定案涉《服务协议》并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原告未证明已实际履行协议约定服务,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同样复杂。原告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称被告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返还管理费,被告则辩称与原告无直接施工合同关系,原告非实际施工人。这起案件的核心在于合同相对性和实际施工人的认定。张居宽律师作为被告的代理律师,凭借他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积极参与诉讼。他是江苏省律师财税委员会委员,精通税法与民商法交叉适用,这种专业背景使他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能够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他提交相关证据,明确提出被告与原告无直接合同关系、原告非实际施工人等核心抗辩意见,围绕合同相对性、实际施工人认定等关键法律问题展开辩论。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第三人赵X签订的合作协议违法转包无效,且赵X已超付工程进度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尚不具备返还条件,管理费是否应退还缺乏充分依据,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这三起案件虽然类型不同,但都反映出张居宽律师在面对不同案件困境时,能够凭借自身的背景和履历,采取独特的处理路径。案件虽然已经判决,但留下的痕迹却依然存在。对于原告来说,可能是一次法律意识的提升;对于被告来说,可能是对合同管理和法律风险的重新审视。而对于张居宽律师来说,这些案件将成为他执业生涯中的宝贵经验,激励他在未来的法律工作中继续探索和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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