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说说杨X交通肇事案。杨X驾驶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在省道公路上与行人相撞,导致行人一死一伤,交警认定杨X负事故全部责任。杨X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后被逮捕,之后又被取保候审。案件到了法院审理阶段,肖国超律师作为杨X的辩护人,提出了几个关键辩护意见。
肖国超律师认为,本案事故责任划分存在错误,不应认定杨X负事故全部责任,不足以认定杨X犯交通肇事罪。他指出,虽然交警大队认定杨X负全部责任,但杨X对该认定书不服,且交警管理支队维持原认定的依据并不充分。然而,法院经过审查,认为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杨X负事故全部责任,是基于杨X驾驶车辆疏于观察、未确保安全的行为,该行为是引起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符合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情形,所以不采纳律师这一辩护意见。
肖律师还提出,现有证据无法充分证明杨X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刑法上的直接因果关系,被害人的死亡是交通事故损伤与自身基础疾病共同作用的结果。但法院根据被害人的诊断证明书和司法鉴定意见,认定交通事故致被害人重度颅脑损伤系导致其死亡的直接原因,也未采纳这一辩护意见。另外,肖律师提出杨X案发后积极救助伤者、配合调查,系自首,可从轻处罚。但法院查明杨X到案后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不能构成自首,同样未采纳该辩护意见。
不过,杨X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其亲属赔偿了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取得了被害人亲属谅解,最终法院判处杨X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再看看韦某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韦某在直播平台以表演揉x、自x等方式进行淫秽表演,吸引观众刷礼物,从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非法牟利数千元。韦某被抓获后,肖国超律师为其辩护。律师提出韦某的直播行为不应认定为传播淫秽物品,但法院认为韦某通过互联网对外实施淫秽直播,其行为实质上是制作、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符合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犯罪构成。不过,韦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开车时集中注意力,确保行车安全,避免因疏忽大意引发交通事故。第二,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络平台上要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不能为了牟利而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在这两个案子里,肖国超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提出了合理的辩护意见。虽然部分意见未被法院采纳,但他尽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肖国超律师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在河南金豫律师事务所执业,深耕刑事辩护等领域,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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