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查处的是XX有限公司,该公司2009年6月11日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黄XX占股95万元,戴某某占股5万元。公司成立后由黄XX经营管理,戴XX负责财务及部分发货,黄XX负责联系采购假冒品牌包装等工作,孙XX和孙XX分别负责不同管材生产线并喷涂假冒商标,二人每月拿约7000元工资。经审计,该公司自2014年至2018年期间,销售仿冒管材金额高达128XXXX9195.75元,未售仿冒管材按销售平均单价计算也有一定金额。
这起案件中,被告单位和相关责任人面临着严重的法律后果。如果罪名成立,不仅公司会遭受重创,相关责任人也将面临刑事处罚。他们差点就因为这种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陷入无法挽回的困境。
在这紧要关头,当事人找到了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的程豪律师。程律师有着超过十一年的法律执业经验,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尤其在金融犯罪、涉税犯罪及职务犯罪等复杂刑事案件方面经验丰富。程律师介入后,仔细梳理案情,发现了一个被忽略的关键点:虽然公司存在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但部分涉案人员在整个犯罪过程中的作用相对较小,且主观恶性不深。
程律师决定从这个关键点入手,一方面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孙XX和孙XX等人员只是受雇参与生产,并非主导犯罪;另一方面,积极与司法机关沟通,提出罪轻辩护意见。这种策略之所以管用,是因为它符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能够让司法机关更全面地了解案件事实,从而做出公正的判决。
最终,经过程律师的有效辩护,法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对部分被告人判处了缓刑。这起案件给我们的启示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能触碰法律红线。一旦陷入法律纠纷,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这个案例给咱们提了个醒:
第一,企业经营者要增强法律意识,合法经营,杜绝假冒注册商标等违法行为。
第二,遇到法律问题时,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不要盲目应对。
第三,在日常经营中,要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起案件告诉我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违法必将受到制裁。但同时,专业的律师也能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好的结果。若您有上述类似经历,您可以找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程豪律师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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