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方面,原告某咨询公司起诉被告王X,称协助其放款35万元,要求按6%收取21000元服务费及利息。被告王X表示原告仅带其到金融机构门口就离开,所有贷款事宜均由自己完成。南京薛立新律师作为王X代理人,提出原告未实质履行合同义务、对贷款关键信息不知情、贷款系被告独立完成三项抗辩。法院最终认定原告服务存瑕疵,酌定服务费为6300元,驳回原告诉请的利息及剩余服务费。这提示大家,签订服务合同要明确服务内容和标准,若对方未履行义务,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公司注销后债务承担问题上,原告某建筑公司起诉已注销公司的股东顾X、杨X,要求对30万元借款本息承担连带责任。顾X面临巨额债务风险。南京薛立新律师围绕借款未用于公司经营、顾X仅为代持股东、原告要求股东担责依据不成立进行抗辩。法院认定借款未用于公司经营,原告主张股东担责依据不足,判决30万元借款本息由实际借款人张X承担,顾X、杨X不承担责任。这提醒股东要明确自身责任,避免因公司债务被牵连。
民间借贷中,“他人账户转账”易引发争议。原告胡X通过案外人杨某账户借给被告曹X20万元,到期后曹X不还。庭审中,曹X否认向胡X借款,称是向其父亲所借且已还清。南京薛立新律师通过提交微信聊天记录锁定借贷合意、申请杨某出庭证明账户实际使用人、否定被告“已还给父亲”的主张,构建完整证据链。法院认定胡X是真实出借人,判决曹X归还借款本息。这表明民间借贷要保留好相关证据,明确借贷主体。
建议签订合同和进行借贷时,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保留好相关证据,遇到纠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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