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丹律师自执业以来,累计办案百余件,主攻专利、商标、外观设计侵权诉讼等知识产权领域。商标权纠纷案件中,若企业被诉商标侵权,存承担赔偿责任和拆除侵权产品的风险。例如一起案件中,原告百公司主张被告XX公司其开发的小区工程中使用带有“南通松”标识的开关面板,构成销售侵权商品的行为,要求其拆除产品并赔偿24万元。王丹律师代表XX公司提出抗辩,指出XX公司作为开发商采用“包工包料”方式发包工程,未唯一指定被诉侵权产品,且已尽到合理审查注意义务。最终二审法院认定XX公司虽构成“销售”侵权商品,但合法来源抗辩成立,不承担赔偿责任,也无需拆除已交付产品。王丹律师通过充分举证和论证,成功为客户免除了赔偿请求及诉讼费用,避免了拆除损失,还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明确了注意义务边界。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中,企业可能面临被认定侵权并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如某案件中,原告睿公司认为被告XX厂生产、销售的“中空透气坐垫”产品外观设计与涉案专利近似,侵害了其外观设计专利权,要求被告停止侵权、销毁库存及模具,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82万元。王丹律师代表XX厂提出抗辩,指出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坐垫前端中部的设计上存显著区别,该区别对整体视觉效果产生显著影响,未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一审和二审法院均采纳了该观点,认定被诉侵权产品未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王丹律师通过精准的侵权比对分析和有效的庭审应对,为客户避免了重大损失。
对于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建议企业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使用他人知识产权或进行产品设计时,要进行充分的检索和分析,避免侵权风险。同时,面临侵权纠纷时,要及时收集证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制定合理的抗辩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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