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省株洲市,原告TX面临着工程款被拖欠的困境。被告TX乙和株洲市XX公司,一个以无钱为由推脱,一个以“不知情、无盖章、项目已竣工、不构成表见代理”等理由拒付,让原告的权益迟迟得不到保障。在这样的情况下,原告委托了株洲张双意律师代理此案,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
株洲张双意律师,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9年时间。她以“敢说,敢做,敢拼”为执业理念,秉持“证据为王、精准施策”的办案准则,在法律行业深耕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就有500余件,同时在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也颇有建树。
张双意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她围绕工程欠款、挂靠责任、合同效力开展精准专业代理。首先,她固定核心证据,锁定欠款事实。收集施工合同、工程量统计表、结算单、关联案件判决书,证实工程已完工、结算金额明确、TX乙以XX公司名义签字确认。这体现了她作为一名专业律师,对证据的重视,深知证据是案件胜诉的关键。她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精准地找到了能证明原告权益的核心证据,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代理过程中,张双意律师还需要驳斥被告提出的各种抗辩理由。对于“项目已竣工、合同系事后补签无效”的说法,她指出补签合同是对施工事实的确认,工程虽形式竣工但按现状验收,案涉工程包含在项目范围内,抗辩违背客观事实。她的逻辑严谨,论证有力,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让被告的这些借口不攻自破。
在论证挂靠与连带清偿责任时,张双意律师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被挂靠单位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经营导致欠薪,应承担清偿责任,从根本上否定公司免责理由。这不仅体现了她对法律法规的熟悉,更展现了她在处理案件时的专业性和精准度。她能够准确地运用法律条文,为原告争取最大的权益。对于“表见代理不成立”的抗辩,张双意律师指出本案并非表见代理之争,而是违法挂靠、违法分包,XX公司作为被挂靠方具有法定清偿义务。她的这一观点清晰明确,直击案件的核心问题,让被告的抗辩再次失去效力。此外,张双意律师还依法主张利息与诉讼费用,按结算约定与LPR主张逾期利息,并申请财产保全,确保判决可执行。这一系列的操作,充分体现了她的专业能力和对案件的全面把控,为原告的权益提供了全方位的保障。
最终,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张双意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原告全面胜诉的判决。判令TX乙、XX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支付原告工程款XXX元;按年利率3.65%支付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XXX元、财产保全费XXX元,全部由二被告共同负担。被告TX乙缺席,法院依法缺席判决,支持原告全部诉求。
本案实现了挂靠人与被挂靠公司连带担责、本息全额支持、诉讼保全费用全由对方承担的彻底胜诉。张双意律师在这个案件中,展现出了建设工程与农民工欠薪专业能力极强的特点,全方位击破建筑公司拒付借口,锁定连带责任,破解执行难题。她的专业实力和责任担当,不仅帮助农民工班组全额拿回血汗钱,也为同类案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价值,彰显了她在工程欠款、农民工讨薪领域的卓越能力。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