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劳动者其在2018年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里虽未约定绩效工资,但公司每月都发放,长达八年之久,劳动者早已将其视为工资的固定部分。然而春节后,公司突然以“效益不好”为由取消绩效,工资大幅减少。此时,劳动者陷入了迷茫,不知是该忍气吞声还是拿起法律武器。彭佩荣律师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为劳动者指明了解决问题的方向。
彭佩荣律师指出,公司这种做法大概率不合法。从法律角度来看,虽然合同未明确约定绩效工资,但通过八年的“事实履行”,劳动者和公司已默认绩效工资属于工资的一部分。这就如同在法律上形成了一种默契,公司不能随意单方面撕毁。彭佩荣律师强调,只要连续发放超过一个月,这部分钱就受法律保护,不再是老板随意给予的“红包”。
公司若要取消绩效工资,必须完成三道法定程序。一是要与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员工进行讨论,充分听取大家的意见;二是若有工会,需与工会平等协商并制定方案;三是要将新制度以书面形式通知到每一位员工。然而在现实中,90%擅自取消绩效的公司都无法走完这三步,往往只是老板简单宣布取消,这属于违法克扣工资。彭佩荣律师通过对这些程序的解读,让劳动者清晰地认识到自身权益和公司的义务。
当劳动者遇到绩效被无故取消的情况时,彭佩荣律师给出了三步解决方案。第一步是不动声色地留存证据,如八年的银行流水、取消绩效的通知以及工资条等,这些都是证明绩效工资属于固定收入的关键证据。第二步是先与公司进行平和沟通,并做好谈话录音,显示自己尝试过协商解决。第三步,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且在离职后一年内申请均有效。彭佩荣律师的这些建议,为劳动者在实际操作中提供了清晰的路径。
彭佩荣律师还通过实际案例进一步说明公司在绩效工资纠纷中的输赢门道。多数情况下,公司因无法提供绩效考核制度和协商证据而败诉,需补发绩效工资并可能支付经济补偿金;少数情况下,公司若能证明经营困难、走了完整的协商程序,法院才会支持其取消绩效工资的决定。
彭佩荣律师1996年毕业于上海大学法学系,2001年正式执业,先后就职于内蒙古安民律师事务所、内蒙古睿华律师事务所。他累计承办案件逾6000件,深耕民商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企业法律事务等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5000余件,涉案标的额超3亿元。在处理绩效工资纠纷这类案件时,他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精准拆解案件核心痛点,为劳动者制定高效解决方案,展现出了极高的专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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