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安阳,一位当事人在工作时间和岗位上突发脑梗,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然而,单位却否认与该当事人存在劳动关系,并拒绝进行赔偿。这起棘手的案件,落到了河南安阳马朝丽律师的手中。马朝丽律师自2015年起在河南新天河律师事务所执业,承办案件逾1000件,在刑事辩护和工伤案件领域经验丰富。
证据审查:确认劳动关系
马朝丽律师介入案件后,首先面临的难题是确认劳动关系。单位坚称与当事人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法律规定,无书面合同并不等同于无劳动关系,关键要看用工事实。马律师仔细查阅了大量相关法规,如《劳动合同法》第7条、第10条,《劳动法》第16条,以及人社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她从工资支付记录、社保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工友证言等方面入手,深入挖掘证据。她一次次前往相关部门调取资料,与工友耐心沟通获取证言,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最终,凭借这些扎实的证据,在劳动仲裁、一审和二审中均取得了胜利,成功确认了劳动关系。
法规运用:提出工亡认定
确认劳动关系后,马律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提出该当事人应视同工亡。她认真研究病历、抢救记录等证据,确保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这一条件。通过严谨的证据和法规运用,成功认定该当事人为视同工亡。
仲裁诉讼:争取全额赔偿
在提出工伤待遇仲裁时,仲裁仅支持了死亡至裁决期间的部分赔偿,对未发生部分未支持。马律师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她再次梳理证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详细计算了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在法庭上,她用清晰的逻辑和确凿的证据,说服了法官。最终,法院判决一次性支付全部抚恤金,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利益。这起案件中,河南安阳马朝丽律师通过重视证据审查与细节挖掘,运用法律武器,成功为当事人解决了工亡赔偿难题,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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