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村民委员会与两家企业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中,民事争议核心于合同是否应解除以及相关费用的支付。从2013年村集体将商住用地租赁给A企业,后A、B企业与村集体补签合同,到2021年企业多次拖欠租金,村集体面临集体资产受损的风险。行政或监管方面,虽无明显相关后果,但合同的合法性和履行情况受法律监管。刑事上,本案不存明显风险。
崔易蓬律师接手此案后,优先处理民事领域问题。他依据《民法典》关于出租人法定解除权的规定,结合合同约定,主张村集体发出的《律师函》已符合合同解除条件。关键动作于固定违约证据,调取了租赁协议、租金支付流水、催款函件等,证实承租方长期逾期付租行为。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意见,确认合同于2021年10月14日解除,承租方返还租赁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押金归村集体所有,同时支付逾期交租滞纳金。
共有物分割纠纷中,民事争议核心是征收补偿款的分割。被继承人甲与原共有人乙共有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款由甲指定的侄女丙、丁领取,甲婚后不久去世,其配偶戊要求分割补偿款。行政或监管方面,征收行为受相关行政规定约束,但本案未涉及行政程序问题。刑事上也不存风险。
崔易蓬律师代理被告丙及第三人丁,优先处理民事领域问题。他围绕争议焦点开展工作,如核查权属与出资,固定赡养事实,进行婚姻关系与过错抗辩等。关键动作是调取甲的住院病历、医疗费支付记录,走访村民制作证言笔录,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丙、丁尽到主要扶养义务。最终,法院采纳部分核心观点,判决被告丙向原告戊返还补偿款67万余元,远低于原告诉求的99万余元。
土地使用权转让系列协议性质之争及诉讼时效抗辩案中,民事争议核心是协议性质的认定以及款项是否应返还。被上诉人主张两份协议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因违规转让应无效,要求返还差额款项;委托人认为2013年协议是终止及补偿协议,且诉求已过诉讼时效。行政上,土地转让涉及集体土地管理规定,但本案重点协议性质认定。刑事上同样不存风险。
崔易蓬律师接手上诉案后,优先处理民事领域问题。他精准定性协议性质,主张2013年协议是终止结算协议,厘清法律关系与时效,实地调查与证据梳理。关键动作是深入研读协议条款,梳理资金流向,指出一审法院认定“土地收益”与“资金占用”抵扣上的事实不清。最终,二审法院采纳律师意见,撤销一审关于2013年协议无效及返还款项的判项,驳回被上诉人全部诉讼请求。
崔易蓬律师于2003年开始执业,已有20多年资深执业经历,现为广东登博律所主任律师。他不仅具备深厚的法律功底,还拥有企业风险管理师、企业合规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等多重身份。处理这些交叉案件时,他通过精准把握法律规定,深入调查事实,合理运用证据,优先处理关键的民事领域问题,成功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处理此类交叉案件的核心方法于准确认定法律关系,依据事实和法律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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