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结婚的时候,房子往往是重要的财产。可一旦走到离婚这一步,房产分割就成了让人头疼的大问题。不同的购房情况、出资方式以及产权登记,都会让房产分割变得复杂。有的夫妻可能因为对房产分割达不成一致,只能闹上法庭。那在离婚官司里,房产到底该怎么分割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婚前一方全款购房的分割情况
如果是婚前一方全款买的房子,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这房子一般就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比如小李在结婚前自己掏钱买了套房子,房产证上也只有他的名字,那离婚的时候,这套房子还是小李的。但要是婚后把对方名字加上了,那就相当于赠与对方一部分产权,离婚时对方可以主张分割相应份额。
二、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分割办法
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一般会判决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比如小张婚前付首付买了套房子,婚后和妻子一起还贷,离婚时,如果两人协商不成,法院可能会把房子判给小张,然后小张要给妻子补偿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
三、婚后共同购房的分割原则
婚后夫妻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管登记在谁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是平均分割。比如小王和妻子婚后一起买了套房子,登记在小王名下,离婚时这套房子就会平均分割。不过,如果双方有特别约定,比如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那就按照约定处理。
四、父母出资购房的分割要点
这得分情况来看。如果是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要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例如,小赵和小孙结婚后,小赵父母出资买了套房子,登记在小赵名下,那这套房子就可能被认定为小赵的个人财产。
在离婚官司结束后,房产分割的后续执行可能还会遇到不少问题,比如一方不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或者对补偿款的支付有争议等。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再次引发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专业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解决房产分割后续执行中的难题。有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能让你在离婚房产分割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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