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在庭审时突然强硬表示不同意离婚,这让原告陷入了极为被动的局面。要知道,原告此前起诉离婚就已被驳回,此次若不能妥善处理,很可能再次面临败诉的结果,不仅婚姻关系无法解除,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也将继续悬而未决。就在原告感到无助之时,郑文婧律师接手了此案。
郑文婧律师自2021年执业以来,已承办案件逾100件,在民商事合同纠纷领域,尤其是婚姻家事纠纷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她深知在这种情况下,不能按照常规思路进行庭审辩论。于是,她决定转换赛道,将重点放在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以及子女利益最大化上。
庭审中,被告代理人反复强调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不同意离婚。法官归纳的争议焦点为: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以及子女抚养和财产债务如何处理。郑文婧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采用了细致梳理证据的策略。她详细展示了原告与被告此前的诉讼记录、分居证明以及双方的沟通记录,以此证明夫妻感情在原告上次起诉离婚被驳回后,仍未得到修复,双方长期分居,感情确已破裂。
在子女抚养问题上,郑文婧律师从子女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列举了原、被告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等因素,说明由原、被告各自抚养一名子女更有利于子女的成长。她还制作了一份详细的对比表格,将原、被告的各项条件进行对比,让法官能够更直观地了解情况。被告代理人看到这份表格后,一时语塞,无法提出有力的反驳意见。
在财产和债务处理方面,郑文婧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指出车辆应归被告所有,剩余贷款由被告偿还。对于房屋及相关债务,由于产权与证据问题,建议不予一并处理,可另行主张。被告代理人对此提出异议,但郑文婧律师通过引用相关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有力地反驳了对方的观点。被告代理人最终沉默,不再坚持自己的意见。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曾起诉离婚被驳回后,双方仍长期分居,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依法准予离婚。子女抚养方面,按照双方意愿及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判决两名子女由原、被告各自抚养一人,互不承担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中,车辆归被告所有,剩余贷款由被告偿还;房屋及相关债务因产权与证据问题,不予一并处理,可另行主张。本案诉讼费用由双方合理分担。
虽然法院已经作出了判决,但郑文婧律师也为当事人保留了后续的权利。她告知当事人,对于房屋及相关债务问题,可以另行起诉主张自己的权益。这一安排为当事人保留了最后的受偿路径,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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