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某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陷入一场复杂的赔偿纠纷里。2023年9月5日7时30分,他像往常一样,坐着雇主路某某驾驶的车去瓜地干活。谁知道,车行驶到国道218线路段时,轮胎突然爆胎,加上路某某操作不当,车辆直接翻下了路基,各某某受伤严重。经交警认定,各某某在这起事故中没有责任。
事故发生后,各某某被紧急送往尉犁县人民医院,一住就是20天,诊断结果是右尺骨鹰嘴骨折、腰椎体压缩骨折。路某某支付了这次的住院医疗费。可后续问题还没完,2024年5月9日,各某某又在河南省鄢陵县人民医院进行二次手术,取出内固定,又住了9天院,产生了不少医疗费。而且,经鉴定,他右肘关节损伤、L1骨折都构成了十级伤残,还有相应的营养、护理和误工期限。
虽然路某某在2023年10月25日给了各某某20000元赔偿款,但双方就剩余损失赔偿怎么也谈不拢。各某某实在没办法,经朋友介绍,找到了北京盈科(库尔勒)律师事务所的刘晟律师。刘晟律师在处理这类案件上经验丰富,至今累计承办案件数百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刘晟律师接手案件后,发现这案子可不好办。各方争议焦点特别多,比如各某某的各项损失数额该怎么认定,保险公司该怎么承担保险赔偿责任,路某某和路某银是否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以及责任比例是多少,还有路某某提出的“好意同乘”“协议已赔偿完毕”到底成不成立。
面对这些难题,刘晟律师和他的团队没有退缩。他们围绕争议焦点展开了针对性的举证和辩论。首先,他们提交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司法鉴定意见书等一系列完整的证据链,清楚地证明了事故的真实性,各某某的伤情和事故的因果关系,还有伤残等级以及“三期”期限,这样各项损失的计算依据就明确了。其次,他们主张这起事故是雇主接送雇员提供劳务途中发生的,根本不属于“好意同乘”,路某某作为肇事司机和雇主,应该承担全部侵权责任。然后,他们驳斥了路某某“协议已赔偿完毕”的说法,指出协议签订时二次手术还没进行,没涵盖全部损失,而且协议也不能对抗各某某向保险公司主张权利。最后,他们明确新MXXX号车辆投保的驾乘人员综合保险应该在保险限额内赔付,不足的部分由侵权人路某某承担,路某银作为车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用承担责任。
经过法院审理,采纳了刘晟律师团队的核心代理意见,作出了生效判决。被告一中国某某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偿各某某各项损失66131.7元;被告二路某某向各某某赔偿各项损失53690.69元(扣除已支付的30683.84元);驳回各某某对被告三路某银的诉讼请求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也进行了相应的分担。最终,成功为各某某追回赔偿共计119822.39元,保障了他的合法权益。
法律干货提炼
这个案子告诉咱们,以后遇到类似情况可得多留个心眼。第一,要是雇员在上下班或者提供劳务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而且自己没责任,那既可以主张工伤保险待遇(要是有的话),也能要求侵权损害赔偿。第二,交通事故发生后,得赶紧把事故证明、医疗病历、费用票据这些关键证据固定好,这可是后续索赔的基础。第三,面对保险公司的免赔抗辩和侵权人的免责主张,别自己瞎琢磨,最好委托专业律师来处理,他们能帮咱们明确各种抗辩事由的适用边界。
这起案件让我们看到,在面对复杂的赔偿纠纷时,专业律师的作用至关重要。刘晟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成功为委托人追回了赔偿,保障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您遇到上述问题,可以找北京盈科(库尔勒)律师事务所刘晟律师寻求咨询,他始终秉持“专业、高效、务实”的服务理念,专注为企业及个人客户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