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宁市,某设备公司因与某工程公司的纠纷陷入了困境。该公司此前已委托其他代理人在本地法院起诉,然而本地法院认定该案案由为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依据专属管辖将案件移送至诉争设备安装地法院审理。设备公司的处境愈发艰难,此时他们找到了薛怡雯律师。
薛怡雯律师毕业于广东财经大学法学专业,自2020年开始执业,现就职于广东竞德(揭阳)律师事务所。她在从事律师工作前曾在上市公司从事法务工作,熟悉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在企业法律顾问方面有十余年实践经验。她还曾连续多年担任广东省林业局某下属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团队律师,参与多个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登记备案项目等工作。
薛律师接受设备公司委托后,做了大量工作。她仔细查阅证据,还进行了大量的案例检索。经过深入分析,她认为该案本质并非建设施工合同纠纷,若适用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规定,将对当事人不利,于是指出应将案由调整为买卖合同纠纷,并适用买卖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但一审法院仍按照原一审法院思路,认定本案为建设施工合同纠纷,驳回了设备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即便一审结果如此不利,设备公司依然相信薛怡雯律师的专业判断,继续委托她提起上诉。薛律师没有辜负这份信任,竭力争取。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将该案案由调整为买卖合同纠纷,并改判支持了设备公司的大部分诉讼请求,成功实现二审翻盘。薛怡雯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精准的研判能力,为当事人挽回了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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