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某是一名中专学生,20XX年X月XX日晚,他在小区门口因避让问题与刘X发生口角并打架,导致刘X双侧肋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20XX年X月XX日,郑某被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郑某及其家庭陷入绝望。此时,沧州市新华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河北恭惠律师事务所的王艳翠律师为郑某辩护。
王艳翠律师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是沧州专职律师,执业8年,累计承办案件逾4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办理过众多取保候审成功案例和罪轻辩护案例。20XX年XX月X日,王艳翠律师与郑某及其监护人签订法律援助手续,告知案件流程和权利义务。X日,她到新华区检察院提交委托代理手续并阅卷。22日,王律师与郑某及其监护人核实案件情况。通过仔细审查书证、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她对案件有了全面了解。经分析,王律师认为可以对郑某作罪轻辩护。考虑到郑某是未成年人,案件事出有因且系偶发,案发后已赔偿受害人并达成谅解协议,她提出建议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律意见。
XX月X日,王律师与承办人员沟通案件情况,并提交了书面法律意见。最终,检察院采纳了她的意见,认为郑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多种从轻情节,决定对郑某不起诉。郑某及其家庭的困境得以化解。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