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省株洲市,被告S某陷入了一场与原告DX的合伙合同纠纷。原告DX依据《车辆合作经营协议》,要求被告支付车辆转让款及利息。S某感到十分焦虑,不知如何应对这场诉讼,于是委托了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的张双意律师为其代理此案。
张双意律师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经验,是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她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同时在民商事争议解决方面也有不俗表现,经办过众多案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此次面对这起合伙合同纠纷,她迅速投入工作。
张双意律师接受委托后,围绕合同性质、解除效力、履行不能这三大焦点展开了严密的抗辩。她指出案涉《车辆合作经营协议》符合合伙合同特征,并非单纯的车辆买卖合同,明确了法律关系。她还查明案涉车辆登记在案外公司名下,状态为被盗抢、逾期未检验,无法过户、无法正常经营,说明原告存在根本违约。同时,她抓住双方签订的清算表这一关键证据,主张合同已协商解除。依据《民法典》合同解除规则,提出合同解除后被告无需继续付款。在庭审中,她逻辑清晰,全面驳斥了原告诉求。
最终,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张双意律师的全部抗辩意见,作出了被告完胜的判决。驳回了原告DX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全部由原告承担,确认双方合伙关系已于20XX年X月X日清算解除。
这起案件充分展现了张双意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她快速区分合伙与买卖关系,精准抓住车辆权属瑕疵、合伙已清算解除两大核心突破口,关键证据运用到位,全方位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高效解决了复杂的合伙纠纷,成为被告代理的标杆胜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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