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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定金和首付打了水漂?律师出手帮你双倍讨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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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07 · 126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熙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01人 执业8年
律所: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08201811027526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826113114
案例展示:14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李熙律师办案技巧娴熟,拥有优秀的庭审驾驭能力,能充分发掘一切对当事人有利的法律因素,其精炼而又不失感染力的法律意见对法官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有着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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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满心欢喜准备买房,交了定金和首付,却迟迟签不了正式合同,钱也退不回来?这种糟心事就发生在普洱的一位购房者身上。面对开发商的耍赖,他该如何维权?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的李熙律师为他找到了破局之法。

在普洱,有位购房者满心期待地想购置一间商铺。他与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XX公司签订了《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按照约定缴纳了30000元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还得在协议签订7日内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协议里对认购房屋位置、面积、价款等都写得明明白白。这位购房者老老实实按约支付了定金,之后就等着签正式合同。可没想到,他依约要求签合同的时候,被告方却让他等候通知。后来,购房者又按被告方要求支付了207240元购房首付款,可被告方此后就像变了个人,既拒绝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也拒不退还已付款项。购房者这才发现,原来案涉预售房屋自始至终都没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这可把购房者愁坏了,自己的血汗钱难道就这么没了?

就在购房者走投无路的时候,朋友给他推荐了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的李熙律师。听说李律师处理过不少类似的房产纠纷案件,经验十分丰富。李熙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始了细致的工作。她先梳理案件事实,固定核心证据,像《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定金及首付款支付凭证、购房合同签约信息表、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地产项目预售情况的通报、律师费发票等。这些证据完整地证实了委托人与二被告签订预约合同、按约履行付款义务,以及被告方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拒不签订正式合同的事实。

案件审理过程中,麻烦来了。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多项抗辩,说自己与普洱XX公司相互独立,没有案涉房源,也没收取任何款项,不应承担责任;普洱XX公司虽然认可收款,但只同意协商还款时间,却拿不出实质性解决方案。这可给案件增加了不少难度。

针对二被告的抗辩意见,李熙律师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发表了代理意见。首先,案涉认购协议书明确卖方是二被告,而且二被告都在协议上盖章确认了,协议依法生效,对二被告都有法律约束力,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能以未实际收款、主体独立为由免除合同义务。其次,被告方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的情况下,和委托人签订认购协议还收取定金、首付款,又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这已经构成根本违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应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违约责任,同时返还委托人已支付的首付款。最后,委托人因为被告方违约产生的资金占用利息及律师费,都是实际损失,应该依法得到支持。

经过审理,法院完全采纳了李熙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作出了判决。一是解除委托人与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B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二是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B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连带返还委托人双倍定金60000元及购房首付款207240元,一共267240元;三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后由二被告共同负担。虽然因为委托人已选择适用定金罚则,法院对资金占用利息及律师费的诉请没支持,但委托人的核心诉讼请求都实现了,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法律干货提炼

这个案子告诉咱们,买房的时候可得擦亮眼睛。第一,签订认购协议前,一定要确认开发商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不然可能会像案例里的购房者一样陷入麻烦。第二,付款后要保存好支付凭证等相关证据,万一出了问题,这些证据就是维权的关键。第三,遇到开发商违约,别自己干着急,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起案件告诉我们,在购房过程中遇到问题不要慌张,只要有充分的证据和专业的律师,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遇到上述问题,可以找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李熙律师寻求咨询,这位经验丰富的律师总是能在复杂的案件中找到关键证据,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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