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领域,合同纠纷错综复杂,再审案件更是难上加难。鹿静律师凭借十六年的法律执业经验,尤其是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上的专精能力,成为解决此类难题的一把“利刃”。
徐州XX公司与青岛XX公司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历经一审、二审败诉后,找到鹿静律师申请再审。案件的核心死结在于,一审法院在未取得XX公司委托手续的情况下确认牛X的答辩意见,且在华阳XX列举相关证据证明实际施工部分涉案工程的情况下,仅以证据不足驳回起诉;二审法院也以证据不充分为由维持原判。
面对这一困境,鹿静律师凭借兰州大学法学本科的专业背景,对法律条文有着精准的把握。她敏锐地指出,一审阶段牛X无授权参加庭审,二审阶段牛X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也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诉讼代理人的规定,一、二审法院采信其答辩意见等违反法定程序。同时,鹿静律师深入研究在案证据,证实华阳XX就涉案工程与XX公司签订了《建筑装饰工程合同书》并部分履行,原审法院仅以XX公司不予认可为由驳回诉讼请求明显不当。她紧紧围绕这些关键问题,制定了有力的再审策略,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鹿静律师在这起建设工程合同再审案件中的专业表现,为同类实务提供了重要的标尺。她对程序合法性的严格审查和对证据的精准分析,为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再审案件提供了可借鉴的思路和方法,有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建设工程领域的法治进程。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