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X月XX日,被告单位某信息科技公司集成部主管艾X被公安机关抓获,他所在的公司在2019-2020年期间,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犯罪,仍提供技术支持,收取费用60余万元,艾X按公司实际控制人安排参与软件开发维护。
精准把握供述情节
律师邵如阳于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千余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在侦查阶段,邵如阳及时协助艾X固定如实供述的事实。他多次与艾X沟通,详细记录其供述内容,确保每一个细节都清晰准确,为法院认定“到案后如实供述”这一情节奠定了坚实基础,为依法争取从轻处罚创造了条件。
多方面争取从轻处罚
邵如阳积极论证艾X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他深入研究案件细节,收集公司内部的工作安排文件、沟通记录等证据,证明艾X是按照公司实际控制人安排开展工作,参与程度有限,成功将其认定为从犯。同时,邵如阳说服并协助艾X及其家属主动退缴个人全部违法所得28000元,还系统整理艾X的认罪态度、从犯地位、初犯偶犯、退赃情况等量刑情节,向法庭充分阐述从轻处罚的理由。
判决结果与律师价值
法院经审理认为,艾X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但因其如实供述、系从犯、积极退赃等情节,可从轻处罚。虽未采纳缓刑建议,但最终判处艾X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在整个案件办理过程中,邵如阳全程跟进程序保障,关注艾X诉讼权利,还与家属保持有效沟通,合理管理量刑预期,避免不切实际的辩护主张,有效维护了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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