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非法放贷罪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非法放贷罪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458016人看过
导读:作为在金融机构工作的与贷款相关的工作人员,在发放每一笔贷款的时候都要合理,但是往往有些贷款人员一心为了业绩而不按照规定发放贷款,非法放贷罪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一般要根据贷款的数额确定,要被处以拘役以及罚款。
非法放贷罪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非法放贷罪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一般要根据贷款的数额确定,要被处以拘役以及罚款。

根据司法实践,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追诉。按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方面

违法发放贷款罪侵犯的客体系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具体为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

本罪的犯罪对象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二)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较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违反国家规定”所指的是违反《商业银行法》《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贷款通则》《贷款证管理办法》《信贷资金管理办法》等等一切法律或行政法规有关信贷管理的规定。

(三)主体方面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单位主体包括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其他任何单位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含外资、中外合资、外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等)和个人都不能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方面

违法发放贷款罪在主观方面一般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于其非法发放贷款行为可能造成的重大损失是出于过失,这种过失一般是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对于自身违反国家规定而发放贷款的行为可能导致的损害结果未能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但轻信可以避免。

在一定条件下,故意也可能触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即行为人虽然已经预见其违反国家规定而发放贷款的行为可能导致损害结果,但对此持放任或积极追求的态度。

以上全文就是非法放贷罪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具体内容了,不管是民间私人贷款还是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发放,都需要遵从我国的相关规定,要不然就是犯了非法贷款罪,不仅要被罚款,还需要遭受拘役等一系列严厉的处罚。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债务债权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债务债权最新文章

遇到债务债权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