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引赔偿纠纷,二次治疗费用成争议焦点
20XX年,被告ZX驾车与原告T某电动自行车碰撞,致T某重伤。T某先后两次住院,产生巨额费用。经鉴定,其构成伤残。然而,A公司垫付部分费用后,对T某因内固定装置断裂产生的二次治疗费用提出异议,拒绝承担相关赔偿。这一问题让T某陷入困境,他不清楚二次治疗费用是否应由保险公司承担。王梦静律师凭借苏州大学本科学历的专业知识,自2022年执业后承办大量案件积累的经验,第一时间介入,明确指出内固定装置植入是交通事故受伤后的必要治疗措施,断裂发生在治疗延续期间,且保险公司无证据证明系外力等其他原因导致,因果关系并未中断。
二、护理费争议不断,合理性如何判定成难题
护理费方面,存在期限超鉴定天数、部分时段标准较高的问题,保险公司要求剔除不合理部分。T某不明白自己实际产生的护理费为何不能全额得到赔偿。王梦静律师结合当事人年龄、伤情严重程度、实际住院治疗需求等,论证超鉴定护理期的合理性,同时说明部分时段高护理标准的实际依据。庭审中,她逐一核对护理费发票与住院时段,结合康复科24小时护理的实际情况,合理说明费用标准的客观性,同时认可法院对不合理部分的调整建议。
三、非医保用药扣除起纷争,保险公司抗辩能否成立
保险公司主张扣除10%非医保用药,这让T某十分头疼,他不知该如何应对。王梦静律师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指出保险公司无证据证明相关用药非必要,不应随意扣除。在庭审中,她坚决反对扣除非医保用药,强调医疗费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应以医嘱和票据为依据,保险公司的抗辩无事实与法律支撑。
四、律师精准策略助力维权,伤者终获合理赔偿
王梦静律师制定了“证据夯实+法理辨析+精准核算”的三维维权策略。她指导当事人收集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深入研究法律,精准把握赔偿标准;庭审中从容辩驳。最终,淮安市XX区人民法院全面采纳其代理意见,判决被告A公司赔偿原告T某损失,支付第三人B公司垫付款,承担案件受理费与鉴定费主要部分。王梦静律师用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彰显了法律对受害者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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