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市某路段,杜某驾驶轿车与行人凌某发生碰撞,凌某受伤严重。凌某随后将杜某和其车辆投保的中国XX公司告上法庭,索赔各项损失共计374851.96元。
鉴定质疑现困境
凌某委托湖南人和(东莞)律师事务所的李晖律师处理此案。李晖律师执业11年,在交通事故等民事纠纷领域经验丰富,执业至今累计主办或协办案件逾千件。被告XX公司对凌某的伤残等级鉴定提出异议,认为鉴定报告与出院小结内容不符,且鉴定程序违法,申请重新鉴定。
细致举证破质疑
李晖律师它仔细研究案件材料,收集相关证据。针对XX公司的质疑,它向法院申请让鉴定机构对伤残等级进行补充说明。鉴定机构出具《复函》,详细说明了凌某右髋关节活动度丧失达60%,并提供了相关X光片证明骨盆畸形愈合,同时指出单方委托鉴定并不违反规定。李晖律师还收集了凌某的工资证明、护理人员收入证明、交通费票据等证据,为凌某的诉求提供有力支持。
胜诉获赔终安心
法院最终采纳了鉴定机构的《复函》,驳回了XX公司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审理,法院判决被告XX公司赔偿凌某309815.03元,驳回了凌某对杜某的诉讼请求以及其它超出赔偿标准的请求。李晖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细致的工作,为客户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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