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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中的共同财产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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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01 · 1700人看过
导读:离婚中的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等。
离婚中的共同财产有哪些

很多夫妻在面临离婚时,都会为财产分割问题头疼。毕竟一起生活了那么久,家里的财产情况比较复杂,哪些算共同财产,哪些算个人财产,常常让人傻傻分不清楚。要是没弄明白这些,在财产分割上就可能吃大亏。所以啊,搞清楚离婚中共同财产的范围就显得特别重要了,接下来就给大家详细说说。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通过工作获得的工资、奖金,还有从事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报酬,都属于共同财产。比如小李和小张是夫妻,小李在一家企业上班,每月固定工资收入,还有季度奖金;小张是自由职业者,靠接设计单获得劳务报酬。这些收入在他们婚姻期间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是离婚,这些都要纳入分割范围。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期间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进行投资所获得的收益,也属于共同财产。像小王和小赵结婚后,小王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小公司,公司盈利后他获得的分红;小赵用家里的一部分积蓄买了股票,股票增值带来的收益。这些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在离婚时都要进行分割。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取得了知识产权,并且通过该知识产权获得了经济收益,这部分收益也属于共同财产。比如陈女士在婚姻期间创作了一部小说,小说出版后获得的稿费,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要注意,这里说的是已经实际取得或者明确可以取得的收益。要是只是有知识产权,但还没产生实际收益,在离婚分割时可能会比较复杂。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一般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那就属于个人财产了。例如,刘先生的父亲去世,遗嘱中明确表示名下的一套房子由刘先生一人继承,那这套房子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是没有明确指定,那就是共同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这是一个兜底条款,法律不可能把所有情况都列举得清清楚楚。在司法实践中,像一些具有特殊性质的财产,也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获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离婚时财产分割完成后,可能还会遇到一些后续问题。比如发现对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行为,或者对财产分割协议有异议,想要重新分割。这些问题处理起来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可能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解决这些棘手的问题,让你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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