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海市的严先生收到了法院传票。它与江苏江阴的夏某存在近500万元债权债务纠纷,夏某却联合吴女士、王女士订立《二手房买卖合同》,将房屋低价出售给王女士,导致它的债权难以执行。严先生不知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调查借款疑点
杨福律师于2019年开始执业,擅长处理复杂的债权债务纠纷,经手案件逾近百件。它接手此案后,仔细研究了被告主张的112万元借款构成。对于2016-2017年案外人朱某向夏某转账的65万元,杨福律师向朱某调查,发现朱某仅认识夏某和吴某,转账是根据吴某指示,无法证明这是王女士的出借款。对于17万元现金借款,没有欠条、收条、催款记录等书面凭证。而且利息凭证也无法与借款金额一一对应。
抓住反常情节
杨福律师还敏锐地注意到,房屋过户后仍由夏某母亲居住,这不符合正常的以物抵债情形。它以此为突破口,进一步佐证三被告存在恶意串通的事实。在庭审中,杨福律师条理清晰地阐述了这些观点,并提供了相关证据。
胜诉为债权护航
最终,法院采纳了杨福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夏某与王女士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案涉房屋应恢复登记至夏某名下,案件受理费也全部由被告承担。这是杨福律师代理的第二起针对同一债务人的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此前它已成功撤销了债务人妹妹对某房产的350万元虚假抵押。两案累计为严先生清除了超过400万元的执行障碍,为后续实现450万元债权奠定了坚实基础。杨福律师用专业和坚持,为客户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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