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网络平台代理合同纠纷,毕晓娜律师代理某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省级代理商)。一审中,对方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合作平台停运、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由,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返还服务年金100万余元并支付违约金。一审法院未严格区分合同主体与责任边界,错误认定该网络传媒有限公司存在“选任产品不当”,判决其返还服务费10万余元。
最初,当事人掌握的证据有限,对于合同性质、责任主体以及款项流向等关键问题缺乏清晰的证据支撑。毕晓娜律师介入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精准锁定三大核心抗辩点。为了证明己方观点,她提交了银行电子回单,以此证明款项已转交第三方;还整理了工作沟通记录,表明该公司仅收取合理佣金、已全面履行省级代理服务义务。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关键作用。对方可能会对证据的关联性、真实性等提出质疑,比如认为银行电子回单不能完全证明款项的最终用途,工作沟通记录不能充分说明该公司已全面履行义务。毕晓娜律师则回应称,银行电子回单清晰显示了款项的流向,足以证明公司已将款项转交第三方;工作沟通记录完整记录了公司在代理服务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能够证明其已全面履行义务。同时,她严谨论证案涉两份合同主体、权利义务相互独立,一审混淆合同关联关系错误判令己方担责;该公司并非产品销售方,无退款义务,一审突破合同相对性加重了公司责任。
二审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毕晓娜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一审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不当、程序违法,最终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对方全部诉讼请求。
毕晓娜律师在处理此类证据问题时,会优先核查合同性质与履行边界,明确责任主体,同时关注案件的程序与法律适用是否存在错误。通过全面梳理证据,找到关键的证据支撑点,并在庭审中有力回应对方的质证,从而为当事人争取到有利的判决结果。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