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结婚时都是奔着白头偕老去的,可生活中难免会有磕磕绊绊,有些夫妻就走到了要离婚的地步。起诉离婚是很多人会选择的途径,但并不是只要起诉,法院就会判决离婚。有些人满心期待地去法院起诉,最后却被判定不予离婚,这就让人很疑惑,到底什么情况下起诉离婚法院会不予离婚呢?下面咱们就来详细说说。
一、夫妻感情未破裂
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在庭审过程中,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法院通常不会判决离婚。比如,夫妻只是因为一些日常琐事发生争吵,一方就起诉离婚,在法官看来,这种情况可能只是暂时的矛盾,夫妻感情并没有达到破裂的程度。举个例子,小张和小李是一对夫妻,两人因为家庭开支的问题偶尔发生争吵,小张一气之下就去法院起诉离婚,但在法庭上,并没有拿出实质性的证据证明他们的感情已经破裂,像长期分居、家庭暴力等情况都不存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大概率会判定不予离婚。
二、女方处于特殊时期
法律对女性在特殊时期给予了一定的保护。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这是为了保护女方和胎儿、婴儿的合法权益。比如,小赵和小孙是夫妻,小孙怀孕了,小赵却因为一些家庭矛盾去法院起诉离婚,这种情况下,法院是不会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的。不过,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比如女方存在严重过错等特殊情况。
三、第一次起诉离婚无新情况、新理由
很多人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比如,小王第一次起诉和妻子离婚,法院以感情未破裂为由判决不准离婚,可没过几个月,小王又去起诉离婚,而且没有新的情况和理由,那法院就不会受理他的这次起诉。
四、被告下落不明且不符合公告送达条件
在起诉离婚时,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原告又不能证明被告下落不明满两年,且不符合公告送达条件的,法院可能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比如,老张起诉和妻子离婚,妻子离家出走一段时间了,但老张无法证明妻子下落不明满两年,也不符合公告送达的要求,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就不会对这个案件进行处理。
起诉离婚被判定不予离婚后,后续可能会面临夫妻关系如何缓和或者是否再次起诉等问题。再次起诉需要考虑更多的证据收集和法律程序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陷入漫长的法律纠纷中。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分析后续的处理方案,让你在离婚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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