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张X自2021年1月起为被告公司从事运输业务,2023年9月至12月运费未结算,其妻子与被告公司负责人微信对账。因公司违约,张X自2024年1月起停止服务,遂起诉要求支付运费、利息及相关费用,两名被告未答辩。
二、法律解读与审理结果
法院认定本案为运输合同纠纷,被告经传唤未到庭视为放弃权利。原告履行运输义务,被告应支付运费90490元及利息,保全保险费也获支持。因分公司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两被告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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