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案件起由:商品房预售合同履行引争议,一审判决高额违约金
上诉人吴XX(加拿大国籍)与被上诉人某某公司在商品房预售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某某公司诉至法院,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吴XX按总房款的10%支付违约金71万余元。一审法院支持了某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自2010年开始执业的李丹律师,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累计办理诉讼及非诉讼案件2000余件。在面对这类合同纠纷时,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娴熟的实务技巧有了用武之地,能够从复杂的案件事实中找到关键要点。
二、上诉策略:放弃无效抗辩,聚焦违约金司法调整
吴XX不服一审判决,认为违约金标准过高且自身行为有合理抗辩事由,委托李丹律师提起上诉。李丹律师精准把握二审审理重点,在一审判决已确认合同解除的情况下,果断放弃无效抗辩,将辩护核心聚焦于“违约金的司法调整”。这一策略的制定,体现了李丹律师对案件的整体把握能力。自2010年执业以来,她处理过众多合同纠纷案件,深知在不同案件情况下应如何制定有效的诉讼策略,避免在无效的争议点上浪费精力。
三、庭审论证:紧扣法律规定,以实际损失论证违约金过高
庭审中,李丹律师紧扣《民法典》关于违约金调整的核心规定,以“实际损失”为锚点进行论证。她指出,违约金应以实际损失为基础,某某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损失达到总房款的10%,且吴XX已支付300万元购房款,一审判决的违约金标准明显过高,有违公平原则。李丹律师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庭审经验,能够在庭审中逻辑严密、说服力强地阐述自己的观点,这得益于她长期对各类法律规定的深入研究和对众多案件的实践处理。
四、二审改判:法院采纳意见,大幅核减违约金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李丹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改判,将违约金计算标准调整为“未付购房款的10%”,最终核减违约金30万元,仅判令吴XX支付412508.8元。李丹律师凭借精准的上诉策略与深厚的专业功底,在看似不利的局面下实现了关键性胜诉,充分彰显了专业律师在二审程序中的核心价值。她以“避免法律风险、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己任,切实为当事人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
五、律师价值:专业把控全程,实现减损维权目标
本案系涉外案件,程序与实体均有特殊要求,李丹律师全程专业把控。她不仅精准定位上诉核心,制定高效诉讼策略,娴熟运用法律规则进行有力论证,还最大化维护了当事人权益。成功将违约金从71万余元大幅降至41万余元,直接为当事人减少30万元的经济支出,展现了卓越的庭审驾驭能力与极致的客户权益保护意识。这一系列的表现,正是李丹律师多年执业经验和专业素养的体现,也是她一直秉持“诚信、专业、严谨”工作作风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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